4•15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4/15 9:35:31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推进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中国教育学会网上开展“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2020年全国中小学生国家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旨在普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全面推进依法反恐工作,自觉抵制恐怖主义思想侵害,切实增强学生的忧患意识及防范恐怖袭击的意识与能力,做到居安思危,筑牢师生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知多少?
1.国家安全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后每年4月15日,我国都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3.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4.12339是什么号码: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 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 国家安全你我同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视频链接:https://v.qq.com/x/page/x0948ww92x3.html
青少年是中华民族伟大事业的接班人,是新时代发展的生力军,要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站在时代前列。那么作为社会主义新代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维护祖国安全和利益的同时,又能做些什么呢?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危害国家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②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③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④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⑤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附:反恐动漫宣传片
↑↑↑ 应急有方遇事不慌
https://v.qq.com/x/page/f09507oh2e2.html
↑↑↑ 举报犯罪人人有责
https://v.youku.com/v_show/id_XMzI2OTA1MjMxNg==.html
↑↑↑ 抵制极端远离危险
参 与 活 动 方 式
方式一:电脑参加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输入:https://huodong.xueanquan.com/2020415gjaq/shipin.html,进入活动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账号:xuesheng 密码:123456)。
第二步:点击“家庭版”,按页面提示观看“2020年国家安全专题教育”教育短片,学习结束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完成,同时完成调查问卷并提交。
方式二:手机参加
扫码关注“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右下角点击“安全学习”--点击“国家安全”
第一步:扫码

第二步:进入“国家安全”页面

第三步:登录。登录(账号:xuesheng 密码:123456)家庭版

公民预防恐怖活动行为指引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
还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维护好国家安全
既能保护国家利益
也能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而一旦国家安全受损
我们就有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所以维护国家安全
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
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文章部分来源:中国教育学会。



